一、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企业注册登记,发放《营业执照》。
三、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四、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五、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六、国税一分局、市地税局一分局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七、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八、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九、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1、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凭《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辖区环保局窗口: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3、辖区城管局窗口:办理单位及个体商户设置名称、字号、门头店招、标志等标牌、公示牌。
4、消防部门:大于1万平方米的至市消防支队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其他的至辖区消防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