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市安监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五、消防部门: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等至市消防支队办理建。
六、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七、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八、国税一分局、市地税局一分局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九、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十、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十一、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