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四、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五、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六、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七、国税一分局、市地税局一分局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八、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九、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十、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1、辖区环保局窗口: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辖区城管局窗口:办理单位及个体商户设置名称、字号、门头店招、标志等标牌、公示牌。
3、市卫计委窗口:办理市直和城南新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4、消防部门:装修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含桑拿洗浴SPA等使用功能的美容美发企业至市消防支队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其他的至辖区消防部门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