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可从网上下载、县(市、区)农委窗口或向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取《动物防疫条件申请表》。
二、企业按照《动物防疫条件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
三、企业把表格及有关材料,交至县(市、区)农委窗口,窗口进行材料初审,符合条件即受理,不符合条件进行一次告知。
四、10个工作日内,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完成现场勘查和农委领导审批。
五、县(市、区)农委窗口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