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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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0001435503X13000114007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503X13000114007001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劳务派遣书面意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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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书面意见或者集体协商结果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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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请企业特殊工时的公示情况说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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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实施方案及原方案执行情况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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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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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业务受理 2工作日 ①业务材料是否齐全;②每份材料是否完整;③应加盖公章的材料是否加盖公章;④应当事人签字的是否签字;⑤如有上述原因无法受理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理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⑥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 业务审核 6工作日 ①审核业务材料是否合法合规;②审核业务材料是否真实完整;③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通过的理由;④审核通过的,作出许可决定,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
3 业务反馈 2工作日 ①及时将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②及时解答用人单位相关问题。
办理地点
  • 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9号;B区5-12号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0500096
监督投诉
  •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