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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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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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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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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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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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材料名称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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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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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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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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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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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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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交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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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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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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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无具体明确的材料依据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修改)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变更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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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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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原道路运输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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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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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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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材料名称 |
原道路运输证原件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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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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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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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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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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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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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交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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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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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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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无具体明确的材料依据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修改)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变更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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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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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新车车载终端安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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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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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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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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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材料名称 |
新车车载终端安装单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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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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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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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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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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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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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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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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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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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无具体明确的材料依据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修改)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变更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部等七部委 2019) 第一条: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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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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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车辆所有人、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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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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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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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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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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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材料名称 |
车辆所有人、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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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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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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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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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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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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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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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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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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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无具体明确的材料依据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修改)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变更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部等七部委 2019) 第一条: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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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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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车辆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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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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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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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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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材料名称 |
车辆行驶证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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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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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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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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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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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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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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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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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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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无具体明确的材料依据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修改)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变更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部等七部委 2019) 第一条: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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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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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申请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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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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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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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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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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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材料名称 |
申请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
材料类型 |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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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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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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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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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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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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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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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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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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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无具体明确的材料依据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修改)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变更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部等七部委 2019) 第一条: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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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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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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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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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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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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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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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材料名称 |
申请表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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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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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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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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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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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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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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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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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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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无具体明确的材料依据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修改)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变更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部等七部委 2019) 第一条: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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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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