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流程。
(一)统一受理(1个工作日)
以并联审批“统一接件窗口”为依托,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对基本材料齐全项目,出具受理通知书。市发改委或市经信委会同市政务服务办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项目联审会,并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由各相关部门确认的一次性告知单,明确须编制报告事项清单和工作要求。
(二)统一评估(18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根据评估清单同步进行各项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可直接委托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多评合一专区”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亦可通过市场运作方式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为建设单位在参加我市信用等级评价的中介机构中免费组织比价采购服务。
(三)统一评审(4个工作日)
在各类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由并联审批接件窗口统一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各部门在4个工作日内分别完成评审或备案(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外的安全评价报告不组织评审)。
(四)统一审批(17个工作日)
各部门根据受理通知、相关评估报告、统一评审意见及法定要求提交材料,在统一时间段内出具相关审批或意见文件,法律有明确规定前置条件的,在同一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先后顺序出具审批文件,并交“统一接件窗口”集中送达项目单位。
二、受理要件。
市重大项目办出具的评估意见或市政府会办纪要(无须产业评估项目不提供),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含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及产品、生产中有何污染废弃物、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等内容),选址的规划意见。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申报材料。
总平面规划图(规划图审)。
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报材料。
单体设计方案图(规划图审)。
三、施工图联合审查申报材料。
1.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审表(建设图审)2.江苏省建筑设计方案节能(绿色建筑)审查表复印件(建设图审)3.初步设计批复或项目审批文件复印件(建设图审)4.住宅及商业公建项目公建配套审查通过意见书复印件(建设图审)5.纸质全套施工图2套(建设图审)6.与纸质图纸完全一致的全套施工图纸电子档光盘(建设图审、气象图审、人防图审)7.经审查合格盖章的岩土工程勘探报告(建设图审,单体建筑超过1万平米2份)8.节能报审表和建筑节能、空调冷热负荷计算书(建设图审)9.规范完整的结构计算书(建设图审,单体建筑超过1万平米2份)10.建筑、结构、风、水、电等相关计算书(人防图审)11.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申请表(气象图审,防雷审图机构提供格式文书)1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协议书(气象图审,防雷审图机构提供范本)13.人防工程立项行政许可决定书(人防图审)14.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和设计合同(人防图审)15.。盐城市单建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表或盐城市结建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表(人防图审)16.工程勘察成果报告(人防图审)17.人防工程建筑平面审查意见书(人防图审)1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消防图审,消防图审机构提供格式文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19.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需出示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消防图审,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20.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建设图审、消防图审,需设计单位加盖公章)21.消防设计文件(消防图审,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22.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消防图审,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23.设计单位设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书(消防图审,需设计单位加盖公章)24.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消防图审)25.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复印件或市外勘察单位提供进市备案证书复印件(建设图审)26.设计合同复印件(建设图审)27.日照分析报告(规划图审)28.建筑面积计算书(规划图审)29.建筑定位图(规划图审)上述材料除特别提出数量需求之外,均只需提供一份;复印件材料需在提交材料时提供原件核对。一、质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二、市、区城管局窗口:申请人按照要求预备好审批材料,至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
三、市、区城管局:组织实施现场勘查,出具勘察意见。
四、市、区城管局:审查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合法性,以及受理、踏勘工作程序,参考勘察意见提出审查意见,依法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市、区城管局窗口:文书送达。
一、外商投资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人申请,提供申请材料)。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中冠市行政区划需经县、区市管局窗口初审)。
三、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四、区商务局窗口: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立项手续,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
五、部分需前置部门审批的项目(如娱乐行业、化工行业等)。
六、消防部门。
七、市商务局窗口: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八、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九、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十、国税一分局、市地税局一分局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十一、企业实际业务涉及进出口贸易的,需办理的事项。
十二、市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证》。
十三、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十四、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十五、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一、企业可从网上下载、县(市、区)农委窗口或向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取《动物防疫条件申请表》。
二、企业按照《动物防疫条件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
三、企业把表格及有关材料,交至县(市、区)农委窗口,窗口进行材料初审,符合条件即受理,不符合条件进行一次告知。
四、10个工作日内,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完成现场勘查和农委领导审批。
五、县(市、区)农委窗口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
一、区民政局窗口: 筹办人至窗口进行咨询。
二、筹办人到市或区环保窗口办理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到市或区消防窗口办理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到市或区卫计窗口办理验收报告。
三、区民政窗口:报送许可材料,办理名称核准,民政窗口发放《名称核准表》。
四、市民政局窗口:符合条件的到市民政局窗口办理《养老机构许可证》。
五、市或区民政局窗口: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市级单位在市民政登记、区级单位在区民政登记)。
六、区民政窗口:发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七、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八、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九、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十、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十一、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一、市民政局窗口: 发起人至窗口进行咨询。
二、市民政局窗口:发起人办理名称核准,名称核准同 意后领取相关登记材料,进入成立登记阶段。
三、拟成立的社会团体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通过章程、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选举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等事项。
四、业务主管部门:办理业务主管部门准予正式成立的批文。(如果申请组织类别属直接登记范畴,此步骤省略)。
五、发起人至银行开立临时账户、至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等手续。
六、市民政局窗口:向市民政局窗口报送社会团体登记材料。
七、市民政局窗口:登记材料齐全、合法有效,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成立登记的批文。
八、社会团体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单位公章、财务印章、法人等印章。
九、社会团体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涉及收费项目的社会团体需办理相关税务手续,不收费的。
十、社会团体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到银行办理临时账户改为基本账户手续。
十一、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十二、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十三、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一、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四、区财政局: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
五、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六、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七、国税一分局、市地税局一分局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八、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九、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十、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一、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消防部门:装修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含桑拿休闲等使用功能的洗浴企业至市消防支队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其他的至辖区消防。
四、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五、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六、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七、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八、国税一分局、市地税局一分局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九、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十、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十一、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一、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四、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五、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六、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七、国税一分局、市地税局一分局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八、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九、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十、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一、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四、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五、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六、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七、国税一分局、市地税局一分局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八、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九、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十、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一、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四、市安监局: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五、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六、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七、国税一分局、市地税局一分局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八、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九、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十、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一、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市安监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五、消防部门: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等至市消防支队办理建。
六、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七、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八、国税一分局、市地税局一分局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九、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十、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十一、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一、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四、市文广新局窗口: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代办城南新区范围,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五、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六、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七、国税一分局、市地税局一分局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八、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九、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十、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一、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四、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五、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六、国税一分局、市地税局一分局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七、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八、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九、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一、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四、消防部门:装修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至市消防支队办理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其他的至辖区消防部门办理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公众聚集。
五、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六、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七、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八、国税一分局、市地税局一分局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九、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十、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十一、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一、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四、市交通局窗口:办理《机动车维修(三类)经营许可证》。(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五、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六、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七、国税一分局、市地税局一分局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八、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九、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十、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一、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四、市交通局窗口: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五、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六、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七、国税一分局、市地税局一分局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八、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九、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十、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一、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三、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四、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五、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六、国税一分局、市地税局一分局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七、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八、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九、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一、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一、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三、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
四、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五、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六、国税一分局、市地税局一分局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七、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八、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九、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一、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企业注册登记,发放《营业执照》。
三、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四、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五、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六、国税一分局、市地税局一分局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七、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八、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九、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一、企业向工商(市管)局窗口咨询。
二、工商(市管)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三、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四、相应辖区公安部门刻制印章备案: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五、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六、国税一分局、市地税局一分局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七、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八、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
九、市社保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